敬告:本篇純屬心得文,敬請諸位網友參考參考,找到靈感找到方向即可
- - - - 僅供參考.無必勝之效 - - - -
1. 民事起訴狀:
(1) 自己撰寫即可。民事訴訟書狀格式--司法院版:
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assist/assist03/assist03-01.asp
(2) 訴之聲明
一、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(下同) 萬元,並自起訴狀送達被告翌日起依
年息5%計息直到清償日止。(別忘了要計算利息,我最愛這點,任被
告愛拖多久付錢都沒關係,利息照算)
二、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(千萬別忘了要轉嫁到被告身上)
(3) 事實理由
法條是綱,證據是本,其它情緒訴求是小菜。對噪音侵擾之損害賠償
請求適用的法條有:民法第18、184、195,及793禁止行為。
請見本站的 http://piano78bully.pixnet.net/blog/post/68969703
另,建議在一審時請求現場勘驗,請法官實際了解噪音程度,因為...請見
本站二審終結心得 http://piano78bully.pixnet.net/blog/post/95690202
(4) 送至法院一樓收件櫃台,1份正本+1份繕本(法院會將繕本寄給被告,附件
及光碟都需有繕本) (法院一樓有影印機,一頁2元無發票,頗貴的)
(5) 另需繳付裁判費:10萬元以下裁判費為1000元(這就是在訴之聲明中表明由
被告支付的訴訟費,日後會由法官定奪),若還要以793條禁止被告的侵權行
為,則要再多付3000元。拿到收據後,回家等法院通知 (地址留郵局信箱可)
2. 第一回開庭:
(1) 開庭前,法院會要你去公所申請被告的戶籍謄本一份。通常我們都不會知道
鄰居的身份證字號,只憑大名,戶證機關又不太願意去盲查...所以,跑這一
趟是很累人的事....站長那次在公所不死心地抽了三次號碼,終於在好說歹說
加上第三位心軟,他請主管簽結一份證明書後,即給出資料。站長不知沒給
庭上這份資料是否會不順,更可惡的是,開庭時,我們大家都要帶身份證出庭,
這.......開庭時法官大人您再copy不就好了?????
(2) 開庭當天到達後,會先詢問是否要先調解,願意的話則等候進入調解室,若否,
當天即會進入法庭開庭。站長當天未走調解,因為被告直接反對 哈
(3) 開庭時,法官會問一次原告要告什麼?什麼原因?.....之類的
(4) 第一回在簡單問問後,就放人回家了。(浪費時間?)
3. 第二回開庭、第三回開庭...........
(1) 開庭前,寫下重點要點小抄,並帶所有資料去法庭。
(2) 開庭中,法官會指定對象,提出發問。自己要主動爭取說:有異議,反駁xxx!
(3) 開庭後,回家可以寫答辯狀,補充說明。但是這款小小民事庭,應該不用這麼費
功啦。
(4) 向書記官約時間去閱卷。留意法官在這些卷宗上畫線作記號的地方,資
料可以copy回來詳讀
(4) 從法官的說話和行為,摸出法官的注目焦點,想出破解對策。對鋼琴,會
讓法官「游疑」的地方就是「音量」夠不夠大到「影響社會一般人作息習慣」
但是法官怎麼看你提供的證物,是認同還是不認同,他不會說他的看法,所以
當拿到判決書,總有被耍的很差的感覺。
4. 最終庭
開完庭後,回家寫「綜合言詞辯論狀」,書記官會和你要電子檔。
不寫也沒關係!!!別費功夫了。
5. 上訴
(1) 一定要在有效期日內提出上訴
(2) 內容:理性地抱怨一下前審法官應該是ok,最重要的是明白指陳第一審判決
違背法律的地方。比如:某某判決點缺乏理由、有利原告之處未處判決
在二審第一回開庭時,又會當庭要你說一遍上訴理由,然後就散會鳥
(3) 費用:1500元
6. 第二審
第一回由一位法官主持,同樣問一次原告上訴原因理由?就回說:您不看上訴狀的嗎?
(開玩笑啦)。同理,又是很快地就散會了。
第二回則是三位大法官坐鎮。十五分鐘就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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